014:去北极
书迷正在阅读:桃色风流按摩馆、我在修仙界给大佬当炉鼎、合欢传承之解锁美人图鉴的我拥有整个后宫【乡村奇艳/修仙】、发情秘书:勾引总裁计划、娇媳、瑟瑟合集、【第二部】黑化男主拯救中【快穿】、绝世好腰、为所欲为者
罗威走之前,没忘记青衣还在先前的大树上等着,去将其捎上后直飞绿藤市的城南,这地方距离城南光是车程也得二三十分钟,更别提地处偏僻,有崎岖的山路,要是把青衣独自丢下,下次见面估计得刀刃相见。 回到城区,此时已经是凌晨一点多,除了娱乐场所热闹外,其他的地方基本上都熄了灯,在城南有个规定就是,任何不在营业时间的店铺,到了晚上十点以后都必须熄灯,说什么,是为了建造文明城市,拒绝灯污染,也杜绝浪费能源,毕竟城南挂有电招牌的店铺数不胜数,要是全部都点着灯,所要消耗的能源的确很大,这么看,其实这条规矩并不是很苛刻。 当然,与之相反也有繁华都市,支持夜里点灯,为的就是营造出繁华都市的独特美景,灯红酒绿,有人说,从太空往下看,在夜间哪一块地区点的灯最多,那么那块地区一定很繁华,事实也正是如此,一个国家地区能源的强盛,与繁华挂钩,像纽约东京这些国际大都市,夜里永远都是霓虹灯闪烁,而非洲那边则有大面积地区连灯光也不会有,,目前来说不算太发达,但起码也比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要好的多。 青衣被罗威带到一处老楼天台,两人都没着急回去,而是坐在边沿上欣赏夜景的同时,也在缓解今晚所看到的景象。 “抽不抽。” 青衣取出一支烟递给罗威。 “不抽。” 罗威摆摆手,前世有抽烟,不过这一世没抽过,索性就戒了。 “好习惯。” 青衣深深吸了口烟,眼眸瞬间清醒了许多,清了清嗓子说:“刚才在营地里时,我回答了你的问题,说我会救那个扒手,即便知道他犯罪罪有应得,死性不改。” “因为你觉得没审判前,所有人都是无辜的?” 罗威随口搭话。 “不,我只是没法眼睁睁看一条鲜活的生命在眼前死去。” 青衣几大口就吸完一根烟,随后把烟头搓在地上,将烟头的火熄灭。 罗威没说话,他知道青衣还要继续说,于是没打断,而是默默听着。 青衣继续说:“或许你觉得扒手该死,可我想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,任何人都有犯错的时候,我们应该学会宽容。” “跟你说一个故事,以前城南有个出了名的混混,那个混混家里很穷,父母都是从乡下来的城里打拼的农民,三十多岁才结婚,近四十岁才有了孩子,母亲很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儿子,努力在一家厂里打零工赚钱,供他读书,而父亲则是早出晚归,整日酗酒家暴赌博。 直到某天母亲病了,卧床不起,耗光家里积蓄勉强能下床,却再也没法工作,可父亲依旧像往常一样无所事事,于是混混在某天趁父亲聚众赌博的时候报了警,父亲被抓进去后,混混则独自开始想办法赚钱给母亲治病,可急于求成让他犯了错,初中时辍学开始混迹街头巷尾。” “后来混混越做越大,开始在城南拉帮结派,惹了一堆麻烦,各种打架斗殴,收取卫生费,哪个不听话不交费卫生费换来的就是毒打,逐渐成了每家每户眼里的臭虫,后来,城南开始打击一群所谓的帮派,那个混混被抓进去判了八年,等他出来时母亲早已在自己进监狱第三年冬天病逝,你应该知道以前,冬天对于上了年纪有病在身的老人来说有多么煎熬,混混的母亲没挺过来,他很自责。” 青衣说着,语气有些哽咽,月光下眼眸隐约泛起泪光,夹着香烟的手颤抖。 “于是他洗心革面,打算一切从头再来,或许是当年做的事让街头巷尾的邻居对他印象很差,没有人愿意待见混混,不过他并不在意,反倒是极力去讨好任何人,混混也得到了份在仓库搬货的工作,直到有一天,混混被曾经的朋友找到,希望他能帮忙从仓库里偷出一批货,混混已经决定痛改前非,于是拒绝了。 可没想到,第二天晚上,混混在仓库值班醒来时,仓库已经被大火焚烧,是白天找上门的朋友他们偷走了货箱,又烧了仓库。混混拼了命的救火,可一切无济于事,大火蔓延整座仓库,一度烧到附近的居民楼,混混只好冲进居民楼里救人,由于火势太大烧了他的脸,也让几户人惨死在大火之中,混混想着一切都完了,火灾现场外躺满了尸体,他很气愤想去杀了那几个朋友,可他忍了下来,报了警。 没想到第二天他也被抓了进去,原因是那几个朋友的口供里,提到是混混放他们进的仓库,由于有前科在身,一时间外面铺天盖地的谣言都在针对混混,后来事情被澄清,可人们依旧不愿信任他,混混有时心想或许当初要是听了朋友的话,帮他们偷走一批货,结果会不一样,或许这就是一点污水落入清澈的水杯,哪怕过滤的再干净,也不会有多少人愿意喝它。” 青衣说到这,语气没再哽咽,也没想前边那般沉重,相反这些话说时有点轻松。 说着,他直接摘下了面罩,那张一直藏在面罩下,被大火烧的千疮百孔,面目全非,满是狰狞疤痕的面庞暴露在月光下。 “那个人就是我。” 青衣看向他,那双眼眸深邃有力,与这张恐怖的脸完全不同,可以看得出他年轻时长得不差。 “我没想到遇到的第一个超英,闻名城南的义警,以前居然会是一个混混。” 罗威很惊讶,并不是对这张脸感到惊讶,而是对青衣摘下面罩感到惊讶,没想到这家伙如此信任自己。 “以前年轻不懂事,只想着搞钱,到头来一无所有......” 青衣咧嘴笑了笑,狰狞的面部肌rou舒展后,显得更加狰狞。 “所以,那场大火你救了几个人?” 罗威问。 “四个,如果不是房梁掉下来,砸到我脸上,我应该还能多救几个。” 青衣又点了一根烟,口吐烟雾,身边已经熄灭了四根烟头。 “四个......” 罗威嘀咕。 “没你救得多,你救了二十几个,而且只用了一分钟就救下来了。” 青衣笑着说。 “都是救人哪有分多少的。” 罗威摆摆手说。 “也是,不过还是谢谢你,愿意听我在这里废话,其实你一早就知道我长什么样了,对吧?” 青衣问。 “嗯,我有超级视力,可以透过一切。” 罗威回答,没什么好隐瞒的,毕竟之前在营地的时候,他都表现得那么明显了,青衣要是看不出来,除非是脑袋有问题。 再说,青衣都直接把面罩摘下来了。 “艹,真的能透?!” 青衣说着,低头看了眼裤裆,“那你岂不是也能,真变态啊!” “喂,我是直男。” 罗威片刻才反应过来无语。 “直男是什么意思?” 青衣不解。 “算了,和你解释不清楚,先回去了。” 罗威才想起,现在还不流行网络梗。 “行,虽然不知道你的衣服为什么不会坏,但我还是要提醒一句,最好换件作战服,不然不方便行动。” 走之前,青衣戴上面罩提醒道。 “作战服?” 罗威看了眼自己的衣服,顿时反应过来,“我有作战服,嘶...好像在北极还是南极,看来有时间得去取一下。” “还北极南极?老子的战服还是在月球背面做的呢。” 青衣笑了笑。 “真的,说了你也不信,我先走了。” 说完,罗威纵身朝楼下跳去,下一秒他又从下放弹射而出,径直朝着天边飞去。 “会飞就是好。” 青衣看着消失在天边的身影,摇摇头,转身从挂在楼外的梯子走下去,没一会儿他也消失在阴暗的巷子口。 ... ... 大概是在两万多年前吧,罗威也记不太清楚了,他只知道,氪星人在两万年前进行宇宙探索时,来到过地球,并且在这座星球上存放了一座宇宙飞船,不过早期漫画里那是一座壁垒,后来影视里演变成了飞船。 罗威也搞不太清楚,自己宇宙里的到底是飞船还是壁垒,但无论是哪个,有点可以确定,它们现在一定都在北极厚重的冰川底下,准确点,那就是在美国北极基地附近的冰川底下,后来老美还发现了超人的飞船,想要对其进行挖掘研究来着,但直接被超人给开走了,现在不清楚美国人有没有发现飞船的存在。 毕竟经过两万多年,冰层已经达到了不可思议的厚度,哪怕是罗威现在去挖掘,也得耗费上不少时间,尤其是那片地区尤为寒冷,常年发生暴风雪,雪盲,这或许就是美国人在那里建造基地多年,才发现飞船的原因之一。 不过现在这些都不是罗威想考虑的问题,他现在要考虑的唯一问题就是,到底要不要去北极找到理论上属于自己的那艘飞船。 据他所知,飞船上可不只有战服,还有可以孵化氪星生命的创生密室,那台设备可通过氪星人的基因代码,对氪星人进行量产,打造出一大堆强大的氪星超人。 有个叫做莱克斯,小莱同志,那个死秃子就是利用这个东西,结合佐德将军的rou身,打造出了无与伦比的毁灭日,直接重创了超人。 经过一夜的思考。 最终,罗威决定去,毕竟飞船里面的东西很重要,不能落入外人手中。 另外,他觉得自己可以结合生命法典,重振氪星的辉煌。生命法典是什么? 那是氪星人所有的基因码,也是氪星文明发展以来智慧的结晶,记录了无数种氪星人对于基因上的研究与发展史,乔艾尔在将罗威送来地球前,将其全部注入到他的体内。如果罗威能够好好利用生命法典,加上飞船上的孵化设备,他甚至研究自己体内的基因码,从而开发自身变得更加强大,再怎么说,罗威也是拥有超级大脑的氪星人,一出生就注定会成为地球,乃至银河系智商最高的一批人。 准确的说氪星人的智商都很高,可是生命法典发配的基因设定限制了他们,因为每个氪星人在出生后,人生都已经被规划好了,基因是战士,今后就是战士,是科学家今后就是科学家,没法做出改变。 当然罗威除外,因为他是自然诞生的婴儿,前面提到的都是培育舱里培育出来的氪星人,后者并没有任何限制。 这也是乔艾尔说过,罗威将会拥有无限潜力的原因之一,因为他的成长不会受到基因的限制,可以多方面发展。 既可以是战士,也可以是智者。 “看来得去趟北极。” 罗威从阳台的椅子上起来,享受完清晨的日光后,他觉得浑身舒坦,随后开始在网上搜索北极的路线。 等搜完后,他后知后觉:“我好像只需要一直往北飞就行,不过...不知道会不会被防空发现。” 要是自己飞出去被侦测到,那可是一个大麻烦,这不是十几年前,当初他迫降时,技术不完善,现在不同,要是飞的慢被侦测到,会引起sao乱。 除此之外,如果不小心飞到毛熊,或者是倭寇棒子的地盘,他们估计会借口针对。 这么一想,罗威还是重新上网规划了下飞行路线,甚至是看了下公众的飞机航班飞行路线,省得飞的太快,撞上飞机,那可就糟了,于是,他利用一上午的时间,终于把基础的飞行路线进行了规划,找到了最佳的飞行路线,那就是直接从太平洋上直飞北极,因为没有飞机回飞跃太平洋,那地方落地点极少不安全,而且容易失联,不过对罗威来说是绝佳的飞行领空。 “护目镜、防风衣、战术靴子差不多了......” 中午,罗威简单检查了下行李,毕竟去北极,极寒之地,还是要有点准备,给极寒之地一点面子,于是他选择穿上了冬天都不穿的防风衣,然后戴上护目镜就差不多了,反正到了地方也要脱。 做好这些,罗威和往常一样悄无声息的消失在房间里,下一秒,他的身影已经来到大气层之上,径直朝着太平洋方向飞去,速度快到引起巨大气旋回荡,散尽了云层。 下方,一些躺在草坪上欣赏蓝天的人,注意到莫名散开的云层,并没有当回事,没人会联想到那片深空刚刚有人飞过。 ............